罗湖区召开2017年度物业管理创新总结表彰大会
安然/2018-02-08/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2016年7月,罗湖区物业管理创新工作正式拉开序幕。2017年,我区继续大力推进物业公司履行主体责任,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为我区的社区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01
治安防控效果明显提升
全区接报的有效警情同比下降5.8%
刑事警情同比下降31.4%
入室盗窃情警情同比下降60.3%
诈骗警情同比下降7%
02
消防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全年接报的火警同比下降21.2%
物业小区保安员和业主成功处置初期火警占总数的56.8%
03
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小区的案件、火警明显下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增强,环境卫生得到改善,小区居民觉得很放心,住得很舒心,安全感和对社会管理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在物业管理创新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决定对2017年度在物业管理创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为翠拥华庭物业管理处等21个单位授予“物业管理标杆单位”称号;
为吉好物业管理处等31个单位授予“物业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为叶正才等31名物业管理人员授予“物业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会上不仅总结了2017年度物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的成效,还对2018年物业管理创新工作做了部署,汇总如下:
1成立物业管理创新专项改革小组
努力将物业管理创新纳入区级重点改革项目,成立由罗湖公安分局牵头,区综治、区发展研究中心、区住建、区城管、区综管、区安监、区环保水务、区供电、区财政和各街道等部门配合的专项改革小组,深入推进物业管理创新工作。
2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司的主体责任
制定详细的标准,从防范、信息采集、应急处置、情报反映、宣传等五方面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司的主体责任,根本解决物业公司不知做什么,要做到何种程度以及不按要求做要承担何种后果的问题。
3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排名
运用新开发的督导考评系统,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促进各街道、派出所落实工作,并根据督导情况发布督导通报并排名。各街道办事处会同辖区派出所每两个月对辖区物业小区开展一次考核排名,并将考核结果在罗湖家园网公布,让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情况透明化。
4坚持落实挂牌制度
各街道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物业小区的考核等次,并对管理水平指数达到“优”的,挂先进红牌;对管理水平指数为“差”的,挂不达标黑牌。
5向小区居民发一封信
对管理不达标小区,给小区居民发一封信,告知广大住户所在的小区是不安全的、物业管理处只收钱不管理、物业管理不达标等情况,敦促物业公司主动履行主体责任。
6向物业管理处的上级公司致函
对不配合工作的小区,将物业管理处的实际管理情况通过发函的形式反映给其上级管理公司,对情况较为严重的,建议直接撤换管理处主任。
7限制物业公司招投标
对物业公司在罗湖区进行招投标时,必须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其竞标前在罗湖辖区的实际管理情况说明;对管理水平不达标的,限制其在罗湖招投标。
8大力奖励先进
向区财政申请专项奖励资金,对积极配合工作,且表现突出的物业公司进行奖励,此外还要通过入户深圳、挂红牌、发表扬函等形式,鼓励物业公司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9规范物业管理费的使用
一方面是推进住户履行主体责任,按期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确保物业公司能正常运作;另一方面是规范物业管理处收取的管理费使用,解决物业小区的实际问题,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0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各街道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加强业务培训
罗湖公安分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物业公司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提升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水准。必要时,以街道为单位,采取上门授课的形式,增强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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