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物业监督管理方案》已正式实施
安然/2020-11-17/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记者从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来宾市物业监督管理方案》已经来宾市人民政府同意,并于11月2日起实施,该方案是我市出台的第一个有关物业监督管理的方案。
点击视频
建市以来,我市成千上万的家庭,先后从筒子楼、独立式天地楼搬进了现代商品住宅小区,居住的环境大大改善。同时,许多外来的物业公司纷纷进驻来宾。物业公司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过程,也充分体现着人们对于居住条件要求的提高和我市居住条件的改善。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年胤:
原来,物业管理相关的规定,在来宾还比较少,所以说在实际物业监管过程中,很多都参照上级的文件,与来宾的一些实际可能不太相符。
晨丽物业项目经理 江秋美:
比如说以前的违规装修,我们就会送到城市管理局、住建委这些部门,但是很多部门递上去的时候就很难有回复。
广西全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总经理 许晓艳:
在我们日常管理当中,很难召集到全体业主甚至是业主代表,开会讨论一些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目前我市注册的物业服务公司有173个,其中城区有44个,管理122个住宅小区和70个办公区域。《来宾市物业监督管理方案》实施后。此前,住宅小区内物业和业主之间发生矛盾,许多人不知该找哪个部门反映解决。现如今,这些都有了法律依据。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年胤:
我们出台《来宾市物业监督管理方案》,最大的亮点是让物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结合来宾新建城市的特点之后,使我们物业管理这块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管理更到位。
按照《来宾市物业监督管理方案》规定,我市将通过健全物业服务管理体系、实施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加强项目前期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健全小区业主自治制度等六大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市场健康发展,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其中,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方面,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据服务合同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年胤:
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物业收费及使用情况公示制度,汽车停放费、经营设施收益、代收代交费用等要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收支、分摊等情况,每半年公示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天。
同时,要求建立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住宅小区物管活动信息化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打造一体化“智慧物业”平台。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年胤:
建立维修基金网上查询、业主大会在线投票、维修基金申请身份证刷卡、物业公司满意度调查等信息系统,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的动态监管,通过数据互通互联实现智能化、精细化、透明化管理。
广西全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总经理 许晓艳:
方案当中提到了建设网络信息平台,我认为非常好。便于以后我们在给业主传递一些信息的时候,还有召集业主开会的时候,如果业主没有空,我们可以开展线上开会,解决一些小区的实际问题。
我市还成立了物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构,《方案》中明确了机构组成及各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年胤:
部门职责上更加明确,确保执法到位,比如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我们是接受物业的投诉,第一时间处置,在投诉的过程中,涉及到执行的问题,我们就移交到综合执法部门,这样才能确保落实到位。
晨丽物业项目经理 江秋美:
将对我们物业工作带来很大的帮助。因为我们物业没有执法权,那么有了这个管理职能部门以后,我们将会跟这个管理职能部门的人员一起,一对一的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将会给业主,还有我们物业的服务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
各职能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把行政监管与执法职能延伸至物业服务管理区域,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县(市、区)统一制作并设立公示牌,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公布城市管理、公安(治安)、应急(消防)、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县(市、区)物业服务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和工作职责。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年胤:
以构建平安、宜居、和谐社区为总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努力构建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共治体系,推动物业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使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和行业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力争在“十四五”规划内实现: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完善,协同管理机制科学高效,物业服务行为标准规范,业主满意程度区内前茅,行业生态环境和质量全区最优。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如有侵权或违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刻予以删除。
如有侵权或违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刻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