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方案(2017)

安然/2017-04-13/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3月27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提出了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
 
  文件指出,为在物业服务行业内塑造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在改善人居环境、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及提高城市服务社会化水平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创建文明、敬重文明、共筑和谐新邻里的良好氛围,市住建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政局、市人防办、报业集团、广播影视集团、市物业管理协会等九部门(单位)决定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三四七”目标任务,以“文明服务、规范管理、提升品质、争当标杆”为主题,全面查处物业服务行业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深入挖掘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小区(项目)、基层物业人、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等在构建文明和谐居住生活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等方面做出的显著成绩。从2017年起,每年培育推选一批物业服务标杆和服务明星,最大限度地激发物业服务行业的工作热情,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深化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居住生活的幸福指数,为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强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提升。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文明创建活动的目的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小区、社区的文明程度。在文明创建过程中,我们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补齐短板。要采取自查、互查、暗访、评议等形式,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强整改,使文明创建活动成为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水平的活动,成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管理的活动,提高群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二)完善服务标准,强化动态管理。根据国务院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后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黑名单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对信用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并将信用分值与物业管理招投标、评先树优等业务工作挂钩。对信用良好的物业企业重点扶持做大做强,树立为服务标杆,对信用分值较低的限制从业或列入黑名单,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建立“优胜劣汰”的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技能。对企业高管、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重点岗位专业人员以及保洁、秩序维护员等从业人员,分层次、分岗位、分批分期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和服务技能。通过开展“物业管理知识竞赛”、“物业管理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选拔出优秀的物业管理人才,由其对先进做法和工作经验进行巡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整个行业群体水平的提高。为降低培训成本,拓宽学习渠道,市物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建立全市的物业管理网络学习平台,为行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学习服务。
 
  (四)强化“四德”工程,倡导行业文明。物业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是推进社会文明建设的良好载体,在物业服务行业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内容的“四德”工程建设,能惠及千家万户,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各物业公司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企业自身和员工的“四德”工程,严格职业操守,强化自律意识,共同维护物业服务行业的行规行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推动社区形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文明风尚。要强化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并主动接管老旧小区,为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生活环境贡献力量。
 
  (五)理顺管理体制,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各单位要积极推进执法进社区、进小区,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查处相关问题,形成监管合力。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下移工作重心,充分发挥镇街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职能,形成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镇街和社区组织落实的监管模式。要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长远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动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
 
  三、主要载体和实施步骤
 
  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主要载体是开展行业文明评选,整个活动要以文明评选为开局,以文明评选贯穿始终,并将文明评选形成惯例,每年开展,常抓不懈。文明创建活动近三年的实施步骤为:
 
  (一)2017年—文明服务年:制定相关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案,在物业服务行业内部开展“文明和谐物业企业”、“文明和谐物业小区(项目)”、“文明和谐业主委员会”、“文明物业服务标兵”、“文明诚信好市民”评选活动,塑造行业内的服务标杆和服务明星。建立争创文明激励机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除进行表彰外,要宣传推介其先进事迹,组织人员观摩现场,并以良好行为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作为物业管理投标时的加分项目。通过开展文明评选活动,到2017年底,物业服务行业内形成“人人争创文明标杆,人人向文明标杆看齐”的良好氛围。
 
  (二)2018年—标准建设年:参照所评选出的样板企业、样板项目、样板业委会等所具备的条件和服务标准,分门别类地制定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的各项标准和服务规范,在全行业内推广实施,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利用一年时间,建章立制,完善标准,使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进入标准化运行轨道。在本年度,要对文明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常态化的标准和程序,为每年度的评选工作奠定基础。
 
  (三)2019年—品牌提升年:通过文明评选和标准化建设,到2019年,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取得较大发展,整个行业基本规范有序,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此时,我们要在创建物业服务品牌、提高潍坊物业服务知名度上下功夫,通过重点培育,扶持发展,争取年内将3—5家物业企业塑造为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物业品牌,使潍坊的物业管理工作在全省一流,全国知名。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是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宣传文明、共创文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途径。各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用心,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活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市级九部门(单位)联合成立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区(市、县)级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落实。为畅通联系,请各区(市、县)明确一名联络人,将其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码等信息提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各级各单位要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文明创建活动意义及有关事宜进行广泛宣传,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要按照辖区范围和职责分工,动员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人、业主等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意见并对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良行为,在责令整改的同时,要视情况进行曝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要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共同提高。
 
  (三)认真组织,搞好开局。2017年是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局之年,又是文明服务年,各级各单位要着重组织好创建评选的各项工作,保证起好头、开好局。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要对照标准进行认真自查,区(市、县)级九部门(单位)要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业主委员会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于符合文明创建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为评选候选人。自查检查期间,市级将进行不定时抽查和调度。对于推荐的候选人,区(市、县)级九部门(单位)要联合对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研究形成推荐意见。推荐材料(含电子版)请于7月31日前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9月底前,市级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

    扩展阅读

    上一篇:江苏省取消二级、三级物业资质审批
    下一篇:甘肃省首届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圆满落幕

    物业头条网 投稿邮箱:web@wuyetoutiao.com

    Copyright © 2002-2022 物业头条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