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出台《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然/2023-12-23/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近日,绍兴市出台《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有效破解绍兴市物业服务业发展瓶颈、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意见》提到,到2027年底,全市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要有明显提高,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8%以上。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新增“红色物业”项目120个以上、“清廉物业”小区60个以上、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40个以上,业主总体满意率达到85%以上。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力争打造AAA级物业服务企业15家以上、A级以上50家以上,打造“绍兴物业品牌”,培育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10家,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20家,累计新增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

  具体怎么做,《意见》提出了五方面主要任务。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方面,要求街道(乡镇)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指导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探索建立业委会成员年度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布。此外,研究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积极推进“红色物业”培育。

  强化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系方面,要求完善物业项目招投标机制,鼓励街道(乡镇)介入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强化信用等级管理及应用,建设部门要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街道(社区)日常监管等情况,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定期公开评价结果。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逐步将企业信用状况与项目招投标、业主大会选(续)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示范评价等进行关联。

  构建业委会良性运营体系方面,各地要对业委会成员人选进行全过程把关,提高业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业委会要定期参加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会议,研究讨论小区管理服务事宜。街道(乡镇)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资产和资金监管,探索推行业委会账户由社区监管机制,开展公共收益“三年一轮审”工作。

  创新物业服务多元化产业体系方面,各地可探索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先尝后买”方式进驻住宅小区,逐步培养居民“花钱买服务”意识。整合规模较小、距离适当的无物业、独栋房屋、开放式小区,依法合并规整周边市政道路、背街小巷,延伸公共市政服务,形成“大物业”管理范围。各地可根据实际,通过街道(乡镇)兜底资源购买服务与无物业小区“肥瘦搭配”、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实施城市运营、结合旧改引入社会资本实现“投建管”一体化等模式,推动“破、小、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改善物业服务业营商环境体系方面,区、县(市)政府要加大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扶持力度,对主动承接老旧小区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以奖代补”形式适当给予补贴,并在各类评比中予以适当倾斜。加强队伍培养,开展物业从业人员、消防设施操作等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鼓励校企合作,通过委培、校园招聘等方式引入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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