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方案(参考范本)》的通知
黑建物〔2026〕8号
各市(地)住建局,齐齐哈尔市城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宅物业服务行为,提升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省住建厅依据《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DB23/T 4012—2026),结合全省物业行业实际,编制了《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服务方案(参考范本)》(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方案》系统梳理了住宅物业服务核心内容、执行标准、权责划分及日常管理要求,为物业服务企业编制项目专属服务方案提供统一模板与参考范式。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指导职责,统筹推进《方案》落地实施。
一、全面摸排,建立动态台账。对辖区内在管住宅小区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掌握各小区现有服务方案制定、修订及执行情况,梳理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对标完善,实行“一区一策”。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实际及业主需求,参照《方案》补编或修订项目专属服务方案,实现“一小区一方案”,确保服务清单明晰、标准量化、权责明确,可监督、可考核。
三、常态公示,强化社会监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及信息化平台,常态化公示服务方案,主动公开服务内容、作业标准及成本构成。主动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确保物业服务公开透明。
各地要以《方案》推广为契机,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定期抽查、日常督查等方式,重点核查服务方案修订质量、公示情况和落地执行成效,持续规范物业市场秩序,切实提升群众居住获得感、满意度。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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