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5月1日起施行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

安然/2021-04-27/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将合同主体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物业、治安、环保、消防、税收、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作为物业服务监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明确了依法监管的原则,引导业主依据合同条款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职责分工,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行政处罚,强调了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惩戒的运用。(记者 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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