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安然/2016-07-10/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日前,省住建厅已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就《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等各方主体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时间持续到7月31日。

  记者在其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栏目中看到,本次网络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最关注物业管理立法哪方面内容,物业管理立法应规范哪些主体,评价所居住小区物业费标准,是否支持成立业委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条件,是否有必要给予业委会明确的法律地位,业委会委员资格应受哪些条件限制,是否需要成立业主大会监督业委会,业委会选聘物业是否应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并告知全体业主,成立业委会最主要困难,业主重大事项投票哪种方式便捷,业委会成员报酬怎样规定,业委会成员薪酬由谁支付,有没有必要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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