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住建部废止物业资质管理办法 看物业资质管理未来趋势
安然/2018-03-16/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十九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同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
在刚刚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同样提出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可见,建设诚信社会不仅是广泛深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协同共治、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需要。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9号发布,正式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17年12月,住建部就在发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可见,诚信建设对于物业服务行业和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2018年1月9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海南召开了2018年度会长工作会议,总结了2017年度工作,研究部署了2018年度工作要点。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沈建忠会长为会议作总结讲话,他特别提到,通过2017年“诚信建设年”工作的一系列实践,行业诚信建设有了实质性的推进。像如广东物协举办的“诚信建设在路上高峰论坛”,发布了一系列的自律管理文件,并举行了“诚信服务公约”签字仪式、“帮扶工作协议”签约,这些都是推动行业诚信发展的宣言书和集结号,是用实际行动落实“诚信建设永远在路上”有价值、有效的创新,也体现了行业在诚信问题上的责任和担当。
随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不断推进,特别是资质核定逐步取消后,各省、市逐渐开启物业管理信用监管工作探索与创新。《青海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和信用平台,公开物业服务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失信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还有济南、东莞、无锡、兰州、哈尔滨等多地也积极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这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推动行业持续健康良性发展。
对于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来说,在行业的不断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时期,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政府、物业服务企业取信于业主已成为稳定物业管理区域的首要任务。信用体系是量化诚信的重要基础,构建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体系,实现信用制度化,可以让信用意识如守法意识一样,真正深入人心,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内业主及企业的价值取向。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持续发展,就必须有社会所需要的高质量产品,对物业服务企业而言即是优质的服务。物业企业应不忘初心立足本质,做好基础服务本职工作;以人为本,关注市场需求;打造优秀的团队,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行业质量标准建设,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注重健康生活理念和优秀文化的传导,增强业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物业服务企业只有思想、观念、行为的转变,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方能适应市场竞争,取得企业的长足稳健发展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如有侵权或违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刻予以删除。
如有侵权或违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刻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