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业服务企业优惠减负政策解析

安然/2017-09-29/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物业行业准入门槛普遍较低,企业众多,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优胜劣汰,引导和鼓励物业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品牌企业做大做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负担依然较重,如何给予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负?物业服务企业又该如何转型发展,跟上时代步伐?面对物业服务企业发展中必须“解答”好的诸多难题,江苏在做到监管好的同时,不忘推陈出新,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向现代服务业发展。
 
  激励:省级示范项目可获行政奖励
 
  目前,江苏省物业服务企业总体数量不少,但实力较强的品牌企业所占比例不高。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示范引导,2016年,江苏制定了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每年组织开展评价活动。活动以企业自愿申报、设区市预评价和省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物业服务企业对拟申报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自评;各设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愿申报的项目进行预评价,对评价达到90分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该厅组织专家组,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分类评审,并采取抽取项目进行明察暗访的形式,对项目进行评价。对符合省级示范评价标准的物业管理项目,由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授予“全省(居住或公共)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称号。
 
  “我们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对在物业服务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者获得省级以上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物业服务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目前,全省共产生了97个示范项目,并向全社会推广,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和典型引路作用。评比活动能够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自身水平的提高,同时提升优质企业在行业中的知名度,起到激励作用,最终使业主能够得到实惠。”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杜学伦说。
 
  减负:面面俱到为企业省钱
 
  当前,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负担依然较重,物业管理行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尚有差距。2017年8月,江苏省出台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减轻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负担,各地要将物业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享受国家和省有关现代服务业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范物业服务相关收费,凡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费用,不得转由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认真落实政府指导价动态调整机制,每三年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规范物业消防、安全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属地分散教学、网上教育、集中考试等多种方式。
 
  目前,江苏正在积极宣传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扎实做好物业管理领域的“营改增”工作。一些地方安排了专门资金,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人才培养、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对在节能减排、安置就业、社区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物业管理单位给予奖励。
 
  创新:互联网+为企业注入科技力
 
  物业管理工作要监管更要推动,要不断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目前,江苏正大力发展智慧物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借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网络信息技术及理念,推动“智慧社区”建设。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物业管理行业积极探索以互联网的模式开展业务工作。扬州市建立了智慧物业监管平台,业主通过手机APP实现了物业报修、物业费缴纳、维修资金申请等多种功能,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后台实现了行业监管、维修资金管理、物业招投标管理,受到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一致好评。南京市江宁区针对当前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创新提出错峰停车,整合办公大厦和住宅小区的停车资源,业主通过手机APP实现错峰停车,实现业主、租客、物业企业的三赢格局。
 
  此外,江苏还积极推进物业管理行业制订服务标准,推广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专业机构了解业主需求、评估物业管理服务。《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充分引入并扶持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向全市开放的业主表决信息化平台,促使物业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高质量服务。
 
  王璇 汪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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