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让失信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南京处处受阻

安然/2017-03-10/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南京日报姚强 摄
 
  龙虎网讯(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黎雨沁)《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自去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对改善住宅管理,提高小区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今天(3月9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在京接受了龙虎网专访,他表示今年市区人大将上下联动,全面开展对《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其中,维修资金绿色通道是否畅通将是今年执法检查的重点,同时关注物业的诚信问题,让失信的物业在南京处处受阻。
 
  “有一个小区,因为地下室发生火灾,导致电梯故障无法使用,业主找到物业,物业又推给了业主,因为维修费用的问题始终达不成协议。”说起住宅维修资金申请难,陈绍泽举了个例子,“后来,住宅物业公司就去申请了维修资金绿色通道,三天就申请下来了,一个星期就修好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 可以通过绿色快速通道,相关部门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陈绍泽告诉记者,经过研究调查,住宅小区发生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业主、物业公司、专营公司、建设公司、政府相关部门五个方面的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造成的,《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要规范五个方面主体,对解决小区矛盾起到了重要的法律约束作用。
 
  此外,物业的诚信问题也成为关注焦点。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小区物业交接的时候,常常因为上一个物业公司不愿意交,想进来的物业公司又进不来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对此,陈绍泽表示,《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对物业公司的诚信进行了评定,“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就要明确是谁的责任,并计入失信档案,一旦计入失信档案,将来在南京承接一些住宅物业管理的业务就会处处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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