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强化和规范镇街物业管理新规
安然/2017-01-11/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为强化和规范镇街物业管理工作,经商市编办、市财政局同意,最近,市国土房管局印发了《关于强化和规范镇街物业管理工作的函》,促进镇街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
提高对镇街物管工作的认识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镇街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等七个方面工作。履行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已成为镇街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镇街物业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和创建平安社区工作的落实。
二
实行镇街物管工作归口管理
各区县应当在镇街明确具体监管物业管理工作职责的科室。已明确具体承担科室的,应当进一步强化职能职责,切实发挥作用。未明确具体承担科室,原则上可将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明确由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等相关科室承担,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三
充实镇街物管工作人员
各区县要在镇街调剂配备与物业管理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对于城镇化发展较快和物业管理任务较重的镇街,逐步配备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同时,为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咨询,应将镇街物业管理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单位(科室)、办公电话公示在物业管理项目显著位置。
四
强化镇街物管工作经费保障
各区县应当根据镇街物业管理工作的任务轻重、人员配置情况,匹配相应工作经费。区县房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镇街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促进及时属地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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