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宣传方案

安然/2016-12-14/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宜都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宣传方案》的通知
 
  信息内容: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开发建设单位:
 
  现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都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9月5日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宣传方案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7月28日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实施准备,做好《条例》宣传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二、宣传目的
 
  通过做好宣传工作,达到“三个促进”的目的。一是促进各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进一步了解物业服务体制机制和职责分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促进物业服务主体进一步增强依法服务意识,提高依法服务能力;三是促进业主依法履约,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组织开展《条例》宣传“三进入”活动,即“进小区”、“进企业”、“进媒体”。
 
  (一)“进小区”:各单位在辖区内小区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加强《条例》宣传,使广大业主知晓《条例》规定。
 
  (二)“进企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开展《条例》内容知识竞赛,提高行业人员素质、提升依法服务能力。
 
  (三)“进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多种媒体上开展《条例》宣传,进行政策解读。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此次宣传活动放在重要位置,9月底前要在所在辖区组织开展一次《条例》宣传活动。局物业科要将《条例》印制单行本,主动向乡镇、街办、社区等基层组织送达。
 
  (二)抓住时机,强化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所服务的小区至少张贴3幅标语,在小区醒目位置将《条例》原文公示,在企业内部至少开展一次《条例》学习培训。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宣传措施。局物业科要加强对系统内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宣传标语
 
  1、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业
 
  2、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条例》,依法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3、提高业主自治意识,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4、规范业主大会制度,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5、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利益
 
  6、认真执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增强业主自律自觉性
 
  7、人人关注物业管理,人人尊重物业服务
 
  8、严禁违法装修、损害他人利益,崇尚科学、文明装修
 
  9、依法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10、提升服务质量,创建美丽小区”
 
  11、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建设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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