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6年度优秀物业管理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方案

安然/2016-11-13/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11月11日,北京物业协会下发通知,就开展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和表彰活动作出通知,通知显示活动自11月11日起开始递交申请。
 
  通知指出,为表彰会员单位2016年度在北京物业行业做出的突出贡献,弘扬会员单位争优创先的行业精神,激发北京物业人的工作热情和激情,经研究,决定开展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和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个人奖项
 
  2016年度感动北京物业人(30人)
 
  (二)企业奖项
 
  2016年度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奖(30个)
 
  2016年度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十佳会员单位奖(10个)
 
  二、评选要求
 
  (一)2016年度感动北京物业人
 
  1、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京从事物业服务工作的员工,原则上要求项目经理及以下人员;
 
  (3)应与物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4)参评人员应有先进事迹,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却能在平凡中见伟大;
 
  (5)受到过国家级、市级、区县级或物业企业内部等各类表彰的员工优先。
 
  2、申报要求:物业企业备案项目在10个以下的,每企业限报1人,备案项目在10个以上的,每企业限报2人。
 
  (二)2016年度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十佳会员单位奖
 
  1、评选条件:
 
  (1)在本市注册,诚信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加入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3年以上;
 
  (3)模范遵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支持协会工作,为促进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近三年内,未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2、 “十佳会员单位”从“优秀会员单位”中产生,由最终排名前十位的单位获得。
 
  三、评选程序
 
  (一)11月11日-11月25日,请将盖章后的申报表寄送到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申报表(word版,无需盖章)发送到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bjwyxh@sina.com.
 
  注:个人奖项申报材料邮件主题及申报表名称注明:个人-单位名称-姓名
 
  单位奖项申报材料邮件主题及申报表名称注明:单位-单位名称
 
  (二)秘书处根据提交的推荐材料做初步筛选,筛选合格后进行常务理事会投票与微信投票,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常务理事会投票占比60%,微信投票占比40%。
 
  (三)推荐材料应符合条件要求,内容必须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资格和奖项,并进行通报。
 
  四、表彰办法
 
  (一)获奖个人和单位,将在2016年北京物协会员大会暨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二)获奖个人事迹及获奖单位介绍将在《北京物业管理》杂志、北京物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专题宣传。
 
  五、联系方式
 
  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2号楼物业管理处三层    邮编:100029
 
  联系人:崔雅静
 
  联系电话:6339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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