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出台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安然/2016-11-07/条例/发布:物业头条网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菏泽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出台。我市将按照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围绕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的多个项目进行考核,对两年内超过三次“垫底”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责令退出物业服务市场。
 
  全市357家物业企业接受考核
 
  市住建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市共有357家具有物业服务资质并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其中具有一级资质的的物业企业5家,二级资质的物业企业12家,三级资质的物业企业340家。
 
  “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菏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11月2日《菏泽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出台并实施。”市住建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说,全市357家物业服务企业及所服务的项目将接受考核。
 
  考核内容涉及物业服务的多个方面
 
  据了解,办法考核的内容围绕菏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包括基本服务标准、综合服务、房屋公共部分管理标准、公共设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秩序维护标准、清洁卫生标准、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等。
 
  对物业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效益等八个项目进行考核。
 
  市物业主管部门,物价部门,牡丹区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以及物业行业协会组成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小组,负责对城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考核。
 
  考核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先由各企业对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打分,然后由市物业主管部门组成现场考核组,随机抽取10%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现场考核评分。
 
  不允许物业企业捆绑式收费
 
  考核办法规定,以下行为都会在季度考核时扣分。
 
  1.物业企业采取捆绑式收费,以停水、停电等方式收取物业费;
 
  2.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3.业主通过市长热线、微信平台、物业服务监督热线等方式每季度投诉次数超过5次,经主管部门督办不能及时整改;
 
  4.企业在自评时弄虚作假等行为。
 
  考核结束后,按得分多少排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延期审核、资质升级和前期物业招投标加分的重要依据。
 
  两年内3次以上垫底将被强制“退市”
 
  季度考核对排最后3名的企业将加强管理,第一次排在最后3名的垫底企业,在行业内通报;
 
  第二次排在最后3名的垫底企业,在本年度招投标综合得分中减去3分;
 
  第三次排在最后3名的企业,本年度不得参加前期物业招投标活动,不予办理资质升级手续,并对公司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两年内超过3次排名在最后3名的物业企业,不再给予办理资质延期手续,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责令退出物业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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