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意见座谈会召开
安然/2016-11-03/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11月2日,《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座谈会在市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召开。来自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代表、业主代表、房地产开发商代表等围绕物业管理进行了热议。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邢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轩主持会议 。
市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人首先汇报了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及《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我市物业管理起步于2004年,经过1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行业发展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逐步规范,发展环境得到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投入逐年加大。目前全市具有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205家,管理各类物业项目474个,享受物业服务的业主达50万人。但我市物业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房产开发企业存在的问题、业主委员会存在的问题、业主自身存在的问题等。
对于《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该负责人称,《条例(修订草案)》应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职责、细化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等。爱家物业代表认为, 小区内电动车停放管理是个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出台法规。另外,《条例(修订草案)》没有涉及对小区内宠物的管理,希望能增加。还有的代表认为,对一些不愿交物业费的业主,应采取一些措施,也可以出台一些相应的法规来约束。
在听完与会40多位代表的发言后,邢涛说:“代表们对《条例(修订草案)》提的建议非常中肯,对《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会吸纳大家的意见,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不断增强《条例(修订草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更贴近实际、更利于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张德轩表示,此次座谈会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具有较强的参考、借鉴价值。大家的讨论和提出的建议,对更好地完成《条例(修订草案)》很有帮助,也为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提供依据。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邢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轩主持会议 。
市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人首先汇报了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及《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我市物业管理起步于2004年,经过1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行业发展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逐步规范,发展环境得到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投入逐年加大。目前全市具有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205家,管理各类物业项目474个,享受物业服务的业主达50万人。但我市物业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房产开发企业存在的问题、业主委员会存在的问题、业主自身存在的问题等。
对于《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该负责人称,《条例(修订草案)》应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职责、细化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等。爱家物业代表认为, 小区内电动车停放管理是个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出台法规。另外,《条例(修订草案)》没有涉及对小区内宠物的管理,希望能增加。还有的代表认为,对一些不愿交物业费的业主,应采取一些措施,也可以出台一些相应的法规来约束。
在听完与会40多位代表的发言后,邢涛说:“代表们对《条例(修订草案)》提的建议非常中肯,对《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会吸纳大家的意见,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不断增强《条例(修订草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更贴近实际、更利于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张德轩表示,此次座谈会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具有较强的参考、借鉴价值。大家的讨论和提出的建议,对更好地完成《条例(修订草案)》很有帮助,也为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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