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佳木斯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安然/2024-06-04/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保持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关于佳木斯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佳发改规〔2024〕1号)。

 

 

关于佳木斯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docx

附件1:《佳木斯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指导标准》.xls

附件2:《佳木斯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xls

附件3:《佳木斯市住宅前期物业电梯收费指导标准》.doc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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