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立法破解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题 5月1日起施行
安然/2024-04-08/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近日,《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新建物业小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比例要求等为配建停车位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其中,建设充电设施的,应当具备智能有序充电功能;预留安装条件的,应当满足停车位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改建、扩建物业小区新建车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
《规定》提到,老旧小区应将充电设施建设或者预留安装条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对不符合条件或者未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建设智能有序公用充电设施,或者在周边合理范围内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投放共享移动充电设施。
《规定》要求,供电企业应当摸查、收集物业小区充电设施用电需求,会同物业服务人做好充电设施供电规划布点信息公示。物业服务人或者居民对充电设施建设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等有争议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和确认,也可以向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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