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 物业、业主以后都不能太任性了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19-03-11 11:03

物业头条讯:

随着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纠纷也呈上升趋势。现如今,我市的物业服务企业还存在产业基础薄弱、层次偏低、服务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自3月1日落地实施以来,无论是对物业服务企业还是广大业主都产生了强有力的约束力。在乌兰察布市,这部地方性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得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

小区内私家车乱停乱放行为可能违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已经走进千家万户。然而,连日来,记者通过走访集宁区部分小区发现,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小区的停车问题日渐凸显,不文明停车现象时有发生。

集宁旧区的居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现在是白天,小区里好多车子主人都开走上班去了,晚上车都开回来可能会没有停的地方。本就是生活居住区,车主哪里方便就停哪儿。除了小区里的车辆,还有一些外来车辆停放,导致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普遍。

“每天晚上车辆全部回到小区,根本没位置,有些车主随意停车,导致小区经常堵车。小区不文明停车现象频发,有的私家车甚至占领消防通道,安全隐患较大。”张先生说。

“以前在小区停车没有多大不方便的,今年明显感到车辆多啦。你要是把车子稍靠里面停一下,等你有事出去办时,肯定有车在你的车后面堵着,找车主找不到,找物业也没法管,这心里那个堵呀没法说。有的车会留有手机号什么的,可碰上什么也不留的主儿真是气死人。”在集宁财政公寓小区,一位业主说。

记者选择晚上来到鸿福街一小区,看到,从小区进门开始,除了停车位停满了汽车外,道路边也停放着私家车,有的甚至左右两边都停着车,给过往车辆留下一个车道的宽度。

在城区老旧小区里,规划相对滞后,导致停车位显得弥足珍贵。而集宁的一些新建小区,其配套车位基本能满足需求,但仍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个别车主停车不规范、占多位,使原本有限的车位更为紧张。

新颁布实施的《条例》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物业使用人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由其及时依法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管理区域禁止违规饲养动物

每个小区都有不少这样的情况:随着爱养动物的市民越来越多,一些不文明的现象也随之滋生,比如不牵绳遛狗,惊扰路人;狗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小区里晚上狗乱叫,影响居民休息;阳台院子养狗养鸡,气味难闻……

近年来,不少市民反映,有人在居民小区养动物十分扰民。“小区里养狗的有不少,养鸡、养鸟的也有,到处大便小便,让邻居不胜其烦。”针对违规养动物的现象,集宁区泉山社区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说破嘴皮子也没有人听,居民依然我行我素,照养不误。”

类似种种不文明的行为,不少小区业主表示正常生活受到了影响,希望物业公司能够有效进行管理。

新颁发的《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禁止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反规定的,物业负责人可以对小区内养动物的业主进行管理。

记者走访了几个小区的物业公司,物业人员表示,随着小区养狗的业主越来越多,由此出现的管理难题目前仍处于无解的状态。

一位居民说,小区内养狗,环境越来越差。放养的狗到处乱跑,到处排便,一不小心就会踩到狗屎,以致饭后在院里散步只能穿拖鞋,脏了好洗。现在天气还不太热,稍微好些,如果到了热天,满地狗屎散发的臭味让人恶心。《条例》真正能得到落实就好了,以后物业可以理直气壮地管管这些不良行为了。

物业不退装修押金、抵扣物业费属违法行为

采访中,有些业主向记者反映,有些小区业主,装修房子以前,小区物业向他们收取了物业押金和除渣费。当时物业承诺,等业主房子装修完了就退装修押金。房子装修完了,物业却说要装完了后3个月才退。后来,物业说退押金,但就是一直拖着不退。

集宁区雅江小区的业主王先生说,他们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在没有相关收费依据,也未征求过小区居民意见的情况下,住户领取房屋钥匙时,先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如果住户提出质疑或者不愿交纳,物业公司就以此理由,拒绝向住户提供房门钥匙。物业公司代收自来水公司水费时,私自加价,强行向用户收费。

《条例》第三十三条:为了规范业主的装修行为,保障物业以及电梯等设施设备无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向业主收取装修拆改保证金和设施设备安全保证金,不得超过3000元/户。装修完毕后,根据验收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上述保证金及时退还,不得用于抵扣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该怎么维权?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该怎么维权?记者采访了集宁区工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的相关负责人。

据工作人员介绍,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管理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如果是因物业服务不满意,应该投诉当地的房管局物业办,例如小区内都应该有物业投诉电话或者有物业负责人的电话。而且在小区的显著位置留物业管理人员的电话。

业主在遇到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这类问题时,可以选择其他理性维权方式,如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者找社区,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其他内容,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如果是因物业费价格、停车位价格不合理等问题,应该投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比如物价局,最合适的办法就是拨打电话12358投诉或当地物价局投诉电话。

当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物业服务企业,重新聘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集宁区工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还介绍,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都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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