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出台《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18-05-26 10:36
物业头条讯:
在2017年国务院发文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后,为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要求,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出台《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依法采集、记录、交换共享和公开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物业服务企业被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所有在管物业项目基本信息、企业信用承诺、业主满意度、守信信息、失信信息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媒体等途径公布,并推送至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社会查询。办法具体规定了8项守信行为和79项失信行为,并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停止其参与本市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建议取消或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等惩戒。该办法将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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