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山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大事盘点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18-01-16 09:56
物业头条讯:

年度大事之一
省住建厅正式设立物业管理处,系全国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层面设立的首个物业行业管理职能处室。
2月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物业管理处正式成立,是全国省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首个物业行业管理职能处室。其职能是:参与拟订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年度大事之二
省文明办、省住建厅全面启动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
4月2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物业服务和住房公积金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面开展物业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2017-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每年评选300名“文明行业创建服务明星”、100个“文明行业创建示范项目”、100家“文明行业创建标兵企业”。活动开展以来,我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参与文明行业创建,行业整体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年度大事之三
我省确定物业管理工作“三三四六”的总体思路
5月2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7年全省物业管理工作要点》,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为抓手,着力突破行业管理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扎实构建“三会三公开四保障”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六重点”工作,夯实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会”是指恳谈会、调解会、联席会。“三公开”是指服务内容、投诉举报、公共部位经营收益三项内容公开。“四保障”为工作机制保障、行业监管保障、政策法规保障、行业发展保障。“六重点”是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全覆盖;积极组织开展文明行业创建试点工作;建立物业企业诚信评价制度;强化两金管理,积极推进物业收费制度改革;支持物业企业做优做强;加快起草推进物业管理作意见。
年度大事之四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分会成立
5月16日,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五届四次理事会暨物业管理行业分会成立大会在潍坊举行。物业管理行业分会为省房协分支单位,分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下设指导委员会,实行轮值会长制度。秘书处设行业发展与综合事务部、设施设备与维修资金工作部、企业合作与发展服务部、行业政策与科技研究部等四部门。秘书长由省房协秘书长兼任,常务副秘书长受轮值会长和秘书长委托主持分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分会在维护行业权益、组织行业自律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等方面将发挥更多的积极作用,组织广大会员企业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主动参加信用评价,带头创新发展,共同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年度大事之五
2017年度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座谈会在烟台召开
6月22日,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主办、烟台市物业管理协会协办的“2017年度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座谈会”在烟台市召开,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9家地方协会共130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鹏,副会长闻涛、曹阳等协会领导出席会议,烟台市住建局局长季善亭、市物业行业协会会长刘国民分别致辞。北京物业管理协会、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山东省房协物业管理行业分会做了典型发言;我省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等13个设区市物业协会参会并分享了经验做法。
年度大事之六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
10月2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均按规定参加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根据《办法》有关规定,负责信用信息的录入、归档、管理、出具信用报告等工作。《办法》是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省级层面出台的第一个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标志着我省物业行业管理进入“信用管理”阶段。
年度大事之七
首届山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办
3月31日至4月1日,首届山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在济南成功举办。各设区城市赛区选拔的近100名物业管理职业技能人员同场竞技,各工种总成绩前3名选手获得“山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其中电工组第一名选手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活动的成功举办在全省物业管理行业内掀起“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素质大提高”的技能比武热潮,极大地激发了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全面提高我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年度大事之八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10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文件明确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经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业主出租空置房源,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挥信息、人员、服务等优势,拓展业务范围,通过代管、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房源,依法开展住房租赁经营。
年度大事之九
省房协物业分会成功举办三期“物业公益大讲堂”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业分会自6月起启动“物业公益大讲堂”活动,现已成功举办三期,分别从行业标准化建设、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划、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等方面邀请省内外行业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演讲,累计对全省近200家物业企业的700余人进行了培训。该活动是面向社会的一项品牌性公益活动,旨在为全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具有前瞻性、发展性、指导性的公益学习平台。
年度大事之十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是设区市获得立法权后省内出台的首部市级物业管理条例。
9月30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查,正式批准了《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条例》结合日照实际,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分别对前期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以及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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