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通知!《贵州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废止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21-10-14 09:28

物业头条讯:

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废止《贵州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发改收费〔2021〕729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 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法委发〔2021〕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根据“上位法效力优先”的原则,《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价房调〔2001〕251号)附件“贵州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第六条(除第1款外)、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办法附件2等的相关规定与《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符,而不再适用。

二、《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从法律层面对物业服务合同做出更权威的规定,为贯彻落实《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价房调〔2001〕251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29日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网站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作者或来源机构不同意本站转载采用,请通知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2.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深圳市住建局关于征集深圳市物业管理专家的通知

    深圳市住建局关于征集深圳市物业管理专家的通知

  • 最新通知!事关江西所有小区物业!

    最新通知!事关江西所有小区物业!

  • 关于开展滨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墨笔丹青 喜迎春节”书法、美术展的通知

    关于开展滨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墨笔丹青 喜迎春节

  • 山西发布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发布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