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费收取标准(2017)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17-11-04 09:59
物业头条讯:
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服发〔2014〕85号)的规定,陕西省2017年物业费收取标准仍执行该办法所提出的指导标准,包含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办公写字楼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办法指出,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和办公写字楼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办法规定,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基准价,结合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物价指数等因素制定浮动幅度,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服务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等外 |
收费标准 |
0.45 |
0.40 |
0.35 |
0.30 |
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
服务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等外 |
收费标准 |
1.50 |
1.20 |
0.90 |
0.70 |
高层住宅
服务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等外 |
收费标准 |
5.00 |
4.00 |
3.00 |
2.00 |
办公写字楼
备注:
单位:元/㎡·月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构成。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不含居民生活垃圾收费);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灌溉、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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