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统一执行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26-04-13 07:02
物业头条讯:
据芜湖发布消息,记者从芜湖市住建局获悉,自2025年12月1日《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施行后设定的过渡期,将于2026年6月30日截止。自2026年7月1日起,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将统一执行按建筑面积交存的新标准,不再执行与购房款总额挂钩的老标准。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小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被视为房屋的“养老金”。新规将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为按建筑面积计算。过渡期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业主可在新旧标准中自主选择。7月1日后,将统一按新标准交存。
哪些房屋需交存?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如小区内商铺)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如临街与住宅楼连体的底商)。
交存标准是什么?
老标准(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未配备电梯的按1%交存;配备电梯的按1.5%交存。
新标准(以建筑面积为基数):未配备电梯的按每平方米90元交存;配备电梯的按每平方米120元交存。
备注:房改房产权人未变更的,标准仍为房改成本价的2%。
如何查询与办理?
业主可查询纸质票据,或通过“皖事通”APP、“物业芜优”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查询。办理时需按房屋类型准备相应材料,如产权证、购房发票、身份证等。为错峰办理,业主可优先选择通过“皖事通”线上办理,或前往市区7个交存窗口办理(各窗口通办,不受区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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