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新规:物业不得拒绝固定车位建充电桩的需求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16-08-19 08:49
物业头条讯: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文件。
通知共提出了11条相关措施,包括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规范小区内充电桩建设流程等多项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再次明确了“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并要求在业主提出建桩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作者或来源机构不同意本站转载采用,请通知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2.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