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学校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16-10-20 08:05
物业头条讯: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学校物业服务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重视程度的提高,学校物业服务水平作为衡量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急需规范和提高。近年来,随着成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学校建设、设备设施投入大幅增长,成都市中心城区和二三圈层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数量很多,目前共计有学校3000多所。引入社会化物业服务的学校逐年增加,学校物业服务市场前景十分可观。为形成学校物业服务市场有序竞争,整体提升学校物业服务水平,制定学校物业服务标准势在必行。
学校物业与住宅、写字楼、产业园区等物业服务的存在明显的差异性。目前,我市的学校物业服务多以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为参照,缺乏符合自身特性的服务等级标准,这很不利于学校物业服务管理的发展。市房管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率先在全国提出《成都市学校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标准的制订工作,将对学校物业服务进行规范并分等分级,进一步提高我市学校物业服务水平,实现学校物业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本标准是由成都市房管局提出、市质监局批准立项,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会同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成都嘉善物业公司、中航物业成都分公司等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负责标准制定工作。
成都市房管局非常重视对物业服务标准化工作,从2007年以来,先后组织制定了《写字楼物业服务规范》、《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分类》、《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写字楼物业服务等级划分》、《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等多项地方标准,对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物业服务的标准化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在学校物业服务标准方面还比较缺乏,只有一些基础性、通用性的服务规范,如上海的《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山东的《物业服务规范 第2部分 中小学物业》、《物业服务规范 第3部分 高校物业》等。《成都市学校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标准的制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能够规范成都市学校物业服务行为,为甲乙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依据和参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其次为成都市学校物业服务等级认定工作做技术支撑,提升成都市学校物业服务质量整体水平;第三为今后全国性行业标准的制定奠定基础。标准的制定将使我市学校物业服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引,将对成都市学校物业服务向更高层次推进起到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2.协作单位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消防支队、成都市标准化协会。
3.主要工作过程
2016年4月,市房管局召集了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嘉善物业公司、中航物业成都分公司、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召开了《成都市学校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标准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确定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明确了标准制订的计划和安排。
2016年5月,标准起草组广泛收集相关资料,拟定标准编制思路和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标准初稿。
2016年6月,市房管局组织标准起草组召开标准初稿讨论会,会上对标准初稿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了较为一致的修改意见,认为标准在起草上既要普适兜底又要注重前瞻性,要充分体现学校物业服务的特色。
2016年7月-8月,标准起草组根据讨论会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部分缺失内容进行了补充。对学校物业服务的特色进行了进一步凸显。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了标准工作组讨论稿。
2016年9月-10月,标准起草组对标准的框架结构进行了再次梳理和调整。标准内容调整为综合服务、建筑物管理与维护、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教学辅助服务、学生公寓管理、假期管理和应急管理等10项内容。其中综合服务包括基础管理、客户服务场所、人员配备、制度设置、客户服务、商务及特约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等8项;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包括综合管理、给排水系统、热水/开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器材、通风与空调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安全防范监控系统等13项;教学辅助服务包括实验室管理服务、图书馆(室)管理服务、电教室管理服务、餐厅管理服务、体育器材管理服务、文印服务、多媒体维护管理、教学辅助物资配送等8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关于标准性质
《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地方标准分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包括全文强制执行或部分条文强制执行)和推荐性地方标准。区域性地方标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本标准是为规范学校物业服务行为,提升学校物业服务水平而提出的区域性地方标准,根据《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属于推荐性标准。
2.关于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提出的目的是规范成都市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物业服务行为,因此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小学、中学、大学等学校物业服务的等级划分”。
3.关于标准内容框架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起草组结合学校物业服务特点,主要参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写字楼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 013-2013)、《成都市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 188-2015)确定了标准的主要内容,其内容框架见表1。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为综合服务、建筑物管理与维护、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教学辅助服务、学生公寓管理、假期管理和应急管理等10项内容。其中综合服务包括基础管理、客户服务场所、人员配备、制度设置、客户服务、商务及特约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等8项;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包括综合管理、给排水系统、热水/开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器材、通风与空调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安全防范监控系统等13项;教学辅助服务包括实验室管理服务、图书馆(室)管理服务、电教室管理服务、餐厅管理服务、体育器材管理服务、文印服务、多媒体维护管理、教学辅助物资配送等8项。

表1 学校物业服务的内容框架
5.关于标准等级划分
根据起草组前期资料收集,目前山东、上海等地有类似的学校物业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出台,但都是笼统的对学校物业服务提出了最基本的规范和要求,没有进行分等分级。本标准是在吸收借鉴其他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对学校物业服务进行分等分级,并提出各个等级的规范和要求。
为充分体现学校物业服务的综合性和差异性,根据行业惯例和成都学校物业实际,本标准拟采用“一、二、三”等级划分方法,将学校物业服务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最低、三级最高,高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标准制定以“二”级标准作为成都学校物业服务的基础服务标准, 一级是注重普适性,规定了全市学校物业服务的最低要求,二级标准体现了我市现行的大多数学校物业服务的现状,三级适当拔高,注重引导性和前瞻性,体现成都学校物业服务水平。标准中对学校物业服务中共性的部分进行规范,注重可操作性,促进标准有效落地,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为客户提供“质价相符”的优质服务,从而提升校方满意度,切实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示范引领和技术支撑。
6.关于本标准的特色和亮点
本标准根据学校物业服务的实际要求起草,标准内容既涵盖了建筑物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等物业服务基础性和共性内容,更充分体现了学校物业服务的特色,注重学校物业与住宅、写字楼、产业园物业服务的差异,如教学辅助服务、学生公寓管理、假期管理等。这些内容,不仅规定了学校物业服务“管物”的工作,规范了学校物业的标准化服务,也与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生活紧密相连,充分体现了学校物业服务的“育人”特色。
7.关于硬件配置与服务等级结合问题
本标准的制定在结构上弱化硬件配置要求,强化对物业服务的要求,在物业服务上进行等级划分,实现物业服务的提档升级;在内容上落地,务实不务虚,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在整体水平上,站在行业高度,注重前瞻性,引导推动行业发展。
8.本标准参考依据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主要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
4)《物业管理条例》(2007)
5)《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12)
6)《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2008)
7)《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2005年6月
8)教育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0年1月1日
9)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
10)《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试行)》
11)《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12) 《四川省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13)《成都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14)国家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5)国家标准GB 17051《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16)国家标准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17)国家标准GB 50365-200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18)建设部CJJ 27-200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19)行业标准JGJ 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20)行业标准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21)行业标准TSGG0001-200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22)行业标准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通〔2012〕16号)
24)《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179 号)
25)地方标准DB510100/T 073-2011《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
26)地方标准DB510100/T 013-2013《成都市写字楼物业服务等级划分》
27)地方标准DB510100/T 188-2015《成都市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
28)地方标准 DB51/T1959-2015 《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服务规范》
三、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经查询,目前还没有与本标准相关的国际、国外标准。
四、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上述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持一致。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的编写过程无重大分歧意见产生。
六、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一经发布,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应采用适宜的方式对标准进行宣贯培训,使本标准能有效贯彻实施。
七、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八、其它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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