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业费收取标准(2016)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16-10-12 10:09
物业头条讯:
9月27日,福州市物价局公布了2016年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清单显示2016年福州市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执行“榕价房[2013]8号”文件规定。该收费标准共分为四级,区别不同物业类型,收费标准最高位2.15元/平方米·月、最低0.5元/平方米·月。

福州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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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三级标准 |
四级标准 |
多层住宅 |
0.95-1.15 |
0.70-0.95(不含) |
0.50-0.70(不含) |
0.50元(不含) |
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 |
1.50-1.80 |
1.20-1.50元(不含) |
0.90-1.20(不含) |
0.90元(不含) |
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住宅) |
1.70-2.15 |
1.35-.1.70元(不含) |
1.15-1.35(不含) |
1.15元(不含 ) |
福州市2016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单价: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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