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打造基层治理新途径发挥纠纷调解“巨能量”
随着新型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新建住宅小区日益增多,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物业纠纷也随之上升。杭州住保房管部门立足问题,不断健全完善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多方合力推动基层治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使居民小区成为社会和谐的牢固基础。
成立物业'微法庭',合力打造小区“微治理”新途径
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本应该是“一家人”,共同维护小区的优质生活环境,但是在小区物业的管理中,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冲突频频发生,两者之间,俨然是一对“欢喜冤家”,归根结底,还是围绕物业费的问题,一方面,很多小区得不到基本的服务,业主抱怨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从而拒绝交物业费;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因收不上物业费,而不能给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不断攀升的矛盾,则导致两败俱伤。
杭州拱墅区探索出新模式,让冤家宜解不宜结。今年4月,拱墅区住建局成立了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并联合区法院在该中心设立物业“微法庭”,对物业费纠纷进行诉前人民调解,探索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联动、相互衔接的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工作的新模式。
建立“321”化解物业纠纷“调判结合”工作机制,即每件物业纠纷调案件先在区物业纠纷调解中心由调解员负责调解3次。经3次调解不成的,转入区法院调解中心再进行调解2次。经2次调解仍不成的,由区法院启动小额快速审判程序,进行1次判决。
专业队伍调解纠纷,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各方权益
专业调解员和律师,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向住建、法院等部门上报及反馈拱墅区物业纠纷信息及动态等。此外,区住建局与区妇联联合成立“运河物业女管家”联盟,让物业行业妇女职工主动参与物业纠纷调解中。物业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让纠纷双方有了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矛盾纠纷的平台,有效维护了广大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拱墅区物业纠纷调解颇有成效,物业协调中心已经成功调解102个案子,已帮助物业公司追回物业费约70万元,深受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广泛好评。(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供稿编辑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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