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开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首张万元罚单

安然/2020-05-05/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5月1日起,《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五一”期间,延庆区住建委执法人员依据《条例》对物业服务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开出了延庆区《条例》实施后的首张罚单。

在儒林街道康安小区23号楼外,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正在通过私拉出来的插线板进行充电,插线板已经存在明显生锈现象。检查组随即对业主违规行为进行劝阻。该业主听从劝阻,表示即刻停止私拉乱接行为。

除了私拉电线充电问题以外,《条例》还对物业服务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进行了规定。随后,检查组来到了香水园街道双路北区,发现该小区22号、23号楼外墙墙皮、墙砖出现脱落现象,23号楼地下室消防疏散指示灯出现破损,23号楼5单元楼道卫生清扫不及时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随即将该物业服务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的违法行为告知物业服务人,依据《条例》开出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处以一万元罚款的罚单,并要求其7日内整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天际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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