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通过省人大批准

安然/2019-12-02/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11月29日上午,《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票表决通过予以批准,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共六十二条,立法中坚持问题导向,对物业管理许多难点问题加以规定,明确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业主组织运行机制,完善物业管理服务体系,规范物业使用和维护,破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并对部分违法行为设置法律责任。
 
  该法规由我局牵头起草,经9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将在收到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后,向社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法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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