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红黑名单”
安然/2019-09-03/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池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于8月15日正式出台,标志着池州物业服务行业步入诚信监管新阶段。
该《办法》主要结合日常考核和督查工作来规范企业服务行为,制定了一些具有较强操作性、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明确了对“红黑名单”的信用主体进行确认、信息公示、解除等形式。今后物业服务企业出现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收费项目未规范公示、无正当理由退出项目、不履行交接手续等8种行为的,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相关部门也将联合对“黑名单”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采取限制评先评优、限制招投标、限制参与政府采购及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等处罚措施。“红黑名单”的设立,将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协同联动、行业自律管理、信用主体奖惩提供依据,有效增强主体活力,促进行业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如有侵权或违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刻予以删除。
如有侵权或违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刻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