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18地市小区物业服务排行出炉
3月13日,河南省消协首次发布了《河南省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调查分析报告》!
其中显示,全省物业基础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得分为69.2分,服务整体水平偏低,不能满足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现状。此次调研共涉及132个商品房小区,124个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共完成2242个有效问卷。
本次报告显示,不同城市之间基础物业服务综合评价得分差异较大。南阳市基础物业服务满意度得分第九名,为70.2分。
关于本次调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车辆停放混乱成为物业管理服务最主要、最突出的问题,42.7%的业主表示物业公司对车辆停放的管理较差,也是各类服务中满意度得分最低的一项。25.1%的业主表示当前“物业收费与服务水平不相符,收费多、服务少”。 此外,超两成的业主认为小区环境卫生清洁(22.4%)和绿化养护服务(22.1%)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房屋建筑电梯等设施设备维修不及时、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以及消防设备设施不齐等问题的占比也均超过了一成。
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及履职情况,根据结果调查显示,仅有39.1%的业主明确表示所在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不到所有受访者的四成;有28.2%的业主明确表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32.7%的业主表示不清楚自己所在的小区是否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河南省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率低,业主的物业服务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的法律保障。在所有受访者中,仅有27.5%的业主明确表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不足三成;而超三成的业主则明确表示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3.9%),还有近四成的业主不清楚是否签订了合同(38.6%)。
物业公司信息公示、透明、合规情况来看,整体表现较差。仅有不足四成的业主明确表示物业公司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39%),超四成的业主则明确表示未观察到物业公司对该类信息进行公示(40.8%)。而明确表示观察到物业履行公共收益信息公示义务的业主只占到13.7%,近六成业主则明确表示物业公司未对收益信息进行公示(58.7%)。
公共收益信息各方面,公示最多的是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如电梯间广告、楼道广告、户外广告等收益),占到40.9%。其次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收益(39.6%),占用小区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收益(35.1%)。此外,公共区域内租赁摊位租金、摊位费、入场费和场地费等收益,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和因损坏或违法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或收益占比也超过了二成,分别为27.6%、23.7%和20.8%。
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有38.2%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存在资金支出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21.6%的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存在质价不符的现象,同时还有近一成的业主认为存在物业资金支出不合理的状况。
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问题,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伟介绍。围绕 “河南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调查报告”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已组织、多位专家学者、律师、嘉宾、消费者代表针对河南省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为全力整改精准施策,逐步提升河南省物业管理服务品质,为整治物业管理服务乱象积极建言献策,探索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良策,为政府决策和监管提供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消费者反应比较集中的问题物业公司进行约谈整改。物业问题事关民生,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们营造舒心、安逸的居住环境,就是在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让中原更加出彩!
内容来源: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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