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将出台物业信用评价办法 建立“三公开”制度
安然/2018-12-24/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胶东在线消息 物业行业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话题,也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物业在政策法规方面又做了哪些完善?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王新文,在民声访谈中进行了介绍。
王新文介绍,依据中央、省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今年,先后完成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的拟定和修订,为依法行政、规范企业行为、引导业主理性维权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目前,《烟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和部分物业企业意见,《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完善物业行业信用考核体系,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我市所有物业企业、项目、人员纳入监督范畴,推动企业考评、诚信管理、业主投诉等实现动态监管、实时管控、有效处置。
今年10月份,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物业服务“三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了物业企业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物业服务质量投诉、渠道、方式以及居住区公共部位经营收益等多项内容,进一步增加物业服务透明度,增强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接受业主监督的自觉性,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营造诚信经营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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