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0月15日至明年6月可线上提取物业费
10月12日电 (木胜玉)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该中心2018年度继续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政策,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从10月15日起可以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管费,提取金额不超过2500元。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2018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相关事宜的通告
各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43号)和云南省住建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的通知》(云建金〔2015〕519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云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建金〔2017〕369号)文件要求,回应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关切。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同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继续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政策。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取条件
(一)政策执行期间内;
(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
(三)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缴存职工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管费。
二、提取金额
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一次不超过2500元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管费(账户余额不足2500元的,须预留100元后方可申请提取)。当期提取额度不累计入下一政策期间计算。
三、执行时间
自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四、办理方式
除铁路分中心所辖单位职工外,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支付物管费业务办理方式为线上自助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
附件:《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支付物管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2日
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流程
第一步:注册
缴存职工登录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服务渠道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自行注册。
【注:当您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若手机号码与中心预留手机不一致,或中心无预留手机号时,系统则发送给银行校验,这时需要您填写银行卡信息(选择银行—输入卡号,目前支持的银行为: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农信社),与银行后台数据校验一致则发送短信验证码。如果您仍未收到短信验证码或注册失败,则需要您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中心柜面进行注册。如用户无公积金密码,则系统会引导用户进行公积金密码的设置。】
第二步:银行卡绑定及公积金密码设置
缴存职工注册成功后,须录入公积金缴存银行的本人有效储蓄卡号进行绑定,并自行设置公积金密码。
第三步:在线自助办理业务
完成以上步骤后,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下面三个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
(一)网上业务大厅:进入中心门户网站(http://zfgjj.km.gov.cn)—→点击首页右下角“网上业务大厅”—→在“个人用户登录”下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公积金密码、验证码后登录—→点击“业务办理”菜单—→点击“物业费提取”选项—→输入个人公积金密码和短信验证码—→输入提取金额(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等于2500元的需要手工输入提取金额,可输入的提取金额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0元。提取金额上限为2500元。)—→点击“提交”—→打印凭证(如不需打印,选择“否”)—→操作完成,资金到账(转到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储蓄卡内)。
(二)微信公众号:进入“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菜单—→点击“业务提取”—→点击“物业费提取”选项—→输入提取金额(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等于2500元的需要手工输入提取金额,可输入的提取金额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0元。提取金额上限为2500元。)—→点击下一步—→输入个人公积金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点击“提取”—→操作完成,资金到账(转到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储蓄卡内)。
(三)手机APP:进入“昆明公积金”手机APP—→点击“业务办理”菜单—→点击“业务提取”—→点击“物业费提取”选项—→输入手机号码、公积金密码、验证码后登录—→输入提取金额(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等于2500元的需要手工输入提取金额,可输入的提取金额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0元。提取金额上限为2500元。)—→点击“下一步”—→操作完成,资金到账(转到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储蓄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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