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明年正式实施
安然/2018-10-06/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通过的第三部地方实体性法规。
(网络图)
《条例》分为总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与管理、物业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八十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信息公示、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制度等,并就业主委员会印章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的赔偿责任、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新建建筑取暖应当按热量收费、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区的交接义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住宅区内禁止行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投诉举报以及物业纠纷解决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
首创地方立法听证会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着眼住宅物业管理,委托第三方起草《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并先后开展调研8次,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16次,再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条例草案,并经过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创新举办市级立法听证会,组织不同利益方进行辩论,听取意见建议,确保立法科学、公正、有效。
精心筛选问题
经过多次讨论研究,最终确定将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赔偿处罚,物业企业代收水电费搭车收费,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是否必要,侵占损毁绿地处罚,公共收益处置,专项维修资金使用8个方面的问题作为重点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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