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物业协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理事会会议
安然/2016-08-05/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7月26日下午,我会在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理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理事29名,实到理事25名,4名理事请假。根据章程规定,会议由黄栎会长主持,会议议程包括:(一)第二季度工作总结;(二)通报下半工作计划;(三)汇报协会历年运作及财务状况;(四)提请会议决议。
黄会长首先向大家汇报了第二季度秘书处开展的各项主要工作。她说,在反应行业诉求方面,一是关注“营改增”,举办了“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营改增’”专题公益讲座,并根据会员企业要求,及时向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上报了《关于“营改增”后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水电等相关费用的增值税如何处理的函》、二是向广西区法制办提出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学习交流方面,与桂林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在桂林共同主办“变化中的物业管理环境”主题讲座、举办“庆七·一,重温入党宣誓,发挥物业行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座谈会、编印56期《南宁物业管理》等等;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参加了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局”)组织的扶贫攻坚帮扶活动。同时,协会还积极配合市住房局梁武庆总工程师对协会工作的调研和指导。会上,黄会长还向大家通报了我会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消息,她说,成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后,意味着协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组织收集并反馈物业管理行业中地方性的政策、法规在施行中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企业意见和行业呼声,以更好地维护行业和企业的利益。

随后,黄会长通报了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她说,下半年的工作有组织会员企业赴武汉开展以“园区管理”为主题的学习考察、举办行业“安防技能竞赛”等等,此外,进一步规范协会内部管理、法律顾问咨询、走访企业、加强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和信息更新等也是日常要做好的工作。
在汇报协会历年工作运作机制及财务状况中,黄会长强调,协会自成立以来,秘书处一直是以《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管理制度》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依据组织开展工作。13年来,会员企业从少到多,工作从简到繁,管理制度从不完善到较完善再到较规范,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成长,不断进步,也获得不少荣誉,相继被评为“南宁市民间组织先进单位”,“广西先进社会组织”,“中国物业管理改革发展三十周年优秀物业管理协会”,“南宁市先进社会组织”,“5A等级行业协会”等称号,为促进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行业制度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和贡献。但是,协会在发展过程中,也同样存在许多不足,比如实现行业政策导向和反映会员诉求的力度不够、党建工作拓展不力、行业自律建制缓慢、服务力度有待加强等等。
会议期间,黄会长还就近期有人匿名举报协会等问题向理事会做了汇报,并提请会议就此商议。副会长李明强、王知一、陈子义、林绍勤、陈海仙、赵继红以及徐常博、刘敏卿、李雪荣、陈仁巨、吴智玲、吕淮湘、何士杰、郭诚、李院海等理事就此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会议通过表决的方式决定了相关的工作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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