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物业管理区移动通信设施建设出新规 不得非法收取入场费

安然/2018-08-02/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胶东在线8月2日讯(记者 孙宗顺)日前,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公共设施开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保护等提出明确要求,将进一步促进烟台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探索智慧型小区建设。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有效支持移动通信设施的建设发展,加快开放相关公共资源,积极推进社会资源与通信铁塔建设共享。

  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开放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公共设施,为移动通信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不得非法收取入场费、配合费等费用。有关事项须经业主同意的,应征得相关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

  在移动通信设施使用中,《通知》特别指出,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工作,禁止破坏、阻挠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要以物业管理区域内移动通信基础设计建设为依托,探索建设智慧型小区,拓展与互联网有关的服务事项,为业主提供更加细致、周到、便捷的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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