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出台全市首个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安然/2018-07-18/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本报讯 《宝安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主体责任清单”)日前出炉。据悉,这也是7月1日起《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正式施行以后,全市各区首个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据了解,宝安区有992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436家。今年以来,宝安区住建局创新行业监管机制,通过实施《2018年宝安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工作方案》,每季度公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价“红黑榜”,出台《宝安区住房和建设领域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并起草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宝安区住建局制定了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这份清单主要包括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等11项内容。

“主体责任清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架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机制和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提出,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此外,“主体责任清单”还对市民普遍关心的物业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电梯安全管理等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如汛期物业管理人员应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进行检查,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停放棚及充电设施。在物业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方面,每年应督促维修保养单位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检验,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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