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整治方案

安然/2018-03-21/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8〕24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巩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成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加强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解决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经区委、政府研究,从2018年3月至2020年底,开展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服务品质集中整治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关注民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巩固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成果,积极推进自治区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办事处、主管部门负责;物业企业履职;执法部门联动;市场秩序规范;服务行为标准;收费管理透明;业主大会(业委会)监督到位;优秀项目示范引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物业服务标准化、物业收费市场化建设,切实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群众营造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居民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二、主要目标
 
  结合街长制的实施,按照健全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实行一区一组管理模式,强化小区物业管理的综合治理。通过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实现小区物业管理职责的明确化规范化;通过强化集中治理,实现管理模式的标准化、程序化;通过落实联合执法,实现小区执法的常态化和长效化;通过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实现小区面貌的整洁化和服务的品质化。
 
  三、机构设置及工作任务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办事处要按照一个小区成立一个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的办法,开展小区物业管理的集中整治。小组组长由办事处领导、网格员或居委会成员担任,成员由执法中队、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管理所、物业局人员、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工作小组对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日常巡查和综合治理。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地毯式排查巡查,发现问题,摸清底数,上报上级街长,并进行综合治理。
 
  2.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落实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待遇及工作职责。
 
  3.对小区物业企业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日常管理是否规范,卫生清扫是否及时,小区管理是否有序。
 
  4.对小区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并运行正常。
 
  5.对小区的车辆停放管理进行检查,是否施划停车位,是否进行了有序管理,管理费收支是否公开透明。
 
  6.对小区内的道路、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公共秩序、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实施全面综合治理,具体内容为“十二查”、“六治”、“九无”。
 
  六查:工作小组要开展每周至少一次的检查巡查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区物业管理的综合治理。
 
  一查小区环境卫生和道路管理。垃圾清倒是否及时,是否有占用公共用地堆放垃圾废品;小区绿地有无堆放杂物,公共卫生清扫是否及时干净,有无死角;路面是否平整干净,通行是否顺畅;化粪池是否定期清掏,有无污水外溢现象;有无种房和搭建的鸡窝、兔笼、鸽舍,有无大型犬类扰民。
 
  二查小区内店铺经营管理。店铺有无营业执照,有无私自摆摊设点,有无占道经营、店外堆物、私设户外广告、乱堆乱放行为。
 
  三查小区绿化养护管理。枯死树木是否清理,小区树木的管护是否及时到位,绿化带内有无白色垃圾、杂草堆放情况等;有无毁树种菜毁绿停车行为。
 
  四查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车辆停放管理是否有序,是否施划停车位,有无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停车现象等;电动车、自行车是否整齐摆放,有无设置自行车棚和充电桩设备、有无乱拉充电线;楼道内有无堆放杂物和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楼道是否干净整洁畅通。
 
  五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是否建立管理章程和巡查处罚制度;工作人员是否统一着装,服务态度是否良好,服务行为是否规范;是否24小时有保安值守,是否有交接班记录和治安巡查记录。
 
  六查小区公用设施管理。电梯是否年检,有无维保记录、电梯运行是否正常等;二次加压泵房是否有检修人员值守,有无巡查记录;监控安防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有无死角;地下车库管理、清扫是否到位。
 
  十二治:办事处组织各执法单位、物业公司要开展小区乱象的集中治理。
 
  一是集中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现象。要建立小区卫生片区清扫责任制和巡查制度,对小区捡拾垃圾乱堆废物行为要加强管理;对占用公共空间堆放垃圾要坚决清理;对小区环境长期存在脏乱差的物业公司要责令整改,或退出服务。
 
  二是集中治理小区内商铺店外经营行为。要落实门前四包,清理无证经营,私自摆摊设点,店外堆放杂物行为。
 
  三是集中治理毁绿种菜、占绿停车现象。3-5月份,办事处要组织执法部门、园林部门对居民圈地种菜、毁绿种菜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要拆除私建围栏,恢复绿地功能,禁止私挖乱开行为。
 
  四是集中治理私搭乱建现象。对已建成2年以上的违法建筑要设法拆除;对新建的违法建筑物要一律禁止,坚决予以拆除。物业企业要早发现、早报告。执法部门要早制止、早拆除。
 
  五是集中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要施划地上停车位,实施停车有偿管理,禁止没有停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要按车位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要强化车辆停放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通行顺畅。
 
  六是集中治理电动车乱停及乱拉充电线现象。对随意乱停的电动车要予以清理;对一些无人认领的废弃电动车、自行车、僵尸车要集中清理,定点停放;对私拉乱拉的充电线要坚决予以清理。
 
  七是要集中治理占用公共消防通道、占用楼道、挤占公共空间、堆放杂物的行为。对占用公共消防通道堆放的杂物一律予以清除、没收;对占用消防通道停车、乱停车要贴单处罚。
 
  八是集中治理小区内建筑设施破损现象。要责成物业公司对小区内道路破损、路面坑洼、楼道门破损、楼道墙面破损、垃圾箱破损等有碍观瞻的设施设备进行集中清理和修缮,换旧更新,改变小区破败面貌。
 
  九是集中整治装修违法行为。整治装修押金不按时退还,装修管理不跟踪到位。治理库改商、住改商等违反规划行为;治理私拆承重墙、乱掏窗开门现象。
 
  十是集中治理小区乱设广告牌和乱贴小广告行为。对破旧商业广告牌进行集中清理,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业主公示内容的宣传栏。广告牌、宣传栏要整齐美观,要与小区景观一致。严厉打击乱贴小广告行为,要加大对宣传单位和贴单人员的处罚。
 
  十一是集中治理物业企业不作为问题。将小区的监控设施纳入智慧城管平台,适时监管。对小区物业不认真履行入门检查责任的要采取倒查机制,加大对物业企业失职行为的处罚力度。
 
  十二是集中治理物业收费难问题。采取业主委员会成员、居委会干部帮助催费;智能“一卡通”收费,发律师函和小区公开曝光催费;致函业主单位、市场监管、纪检等部门帮助催费;建立居民失信档案,强化法庭快审快结等多种手段破解收费难问题。
 
  九无:通过久久为功的不断整治,小区的综合管理工作要取得实效。
 
  一是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院区内无坑洼,无积水、无遗撒垃圾,无堆放杂物;垃圾箱外观干净,摆放整齐,无垃圾外溢。
 
  二是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坑洼、无乱停车阻碍交通行为。
 
  三是小区绿化达标,无死树病树,小区绿化养护无明显缺失;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无杂物堆放现象;无毁绿种菜、占绿停车现象。
 
  四是小区无店外经营现象,无店外堆物或搭建物,无占道经营行为。
 
  五是小区无新增违法搭建建筑物,无大型犬类、鸡、兔室外饲养现象。
 
  六是小区楼道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和乱停自行车行为。
 
  七是小区无乱设广告牌现象,无乱拉乱搭行为。
 
  八是小区无电梯长期停运现象,无公用设备长时间停用问题。
 
  九是小区景观美丽整洁,无破败不堪、乱涂乱画、杂草丛生现象。
 
  四、整治流程
 
  (一)物业企业自查自改。物业企业作为小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但起应有职责。要迅速对小区情况按“六查”、“十二治”、“九无”开展自查,自加压力,想方设法强化管理,不折不扣整改化解。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以管理促实效,以服务赢满意。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不能整改的事项要上报小区工作小组,并说明理由。对需要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解决的事项要列出清单上报工作小组和相关执法部门。
 
  (二)小区工作小组核查整改。按“六查”、“十二治”、“九无”逐项对照核查巡查,拉出问题清单。对照问题责成物业企业限时整改;对需要开展联合执法的事项、要制定方案、协调执法部门限时整治。
 
  (三)上报街长研究整改。对于属于政策方面原因、历史遗留问题或情况繁杂难以处置的事项要逐级上报街长统一研究解决。
 
  (四)建立小区物业企业劝阻、制止、上报制度和执法部门限时到场、限期整治制度。小区物业企业要对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立即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书面上报有关执法单位和工作小组。执法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到场执法,限期治理。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摸底调查阶段(2018年3月15日-2018年4月15日)。组织办事处、各执法单位和各物业企业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该项工作。动员会之后,各办事处结合街长制组建小区工作小组,并进行摸底调查,拉出问题清单。
 
  (二)挂牌立帐综合治理阶段(2018年4月15日-2018年10月15日)。各物业企业和小区工作组从4月15日-10月15日开展自查自纠和全面巡查,将巡查整改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挂牌立帐。从5月15日进入全面整改销号,限时整改,逐项销号,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加以规范。做到治理有措施、整改有时限、责任有落实、差错有问责。
 
  (三)固化成效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2月15日)。办事处及各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考核,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固化综合整治成果,形成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巩固加强提高阶段(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1日)。各办事处继续推进物业管理综合治理,强化措施落实,巩固已有成果,总结修正不当作法,研究探索新的管理途经,在实施中不断总结,在总结中不断提高。物业管理局要认真总结各项管理工作经验,形成从规划建设到交付使用到长效管理的一整套、系统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实现长效管理。
 
  区政府成立物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验收领导小组,按照《考核评价细则》,组织专门验收人员对各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各物业企业及项目进行全面评验考核,固化成果,建立长效管理制度,选优评先,通报表彰。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物业管理三年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三年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振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史耀胜  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春亮  区物业管理局局长
 
  成  员:徐卫东  区财政局局长
 
  李耀庭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刚  区住建局局长
 
  王建国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宝玉  区环保局局长
 
  杨大千  区司法局局长
 
  殷旭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付  霞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永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玲  区法院副院长
 
  任凌渊  区公安局副局长
 
  韩小平  区园林局局长
 
  刘喜林  消防大队大队长
 
  杨晓军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霍慧俊  临河供电局书记
 
  苏跃海  区城建法庭庭长
 
  张正煜  市政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武瑞光  西部黄河水业公司总经理
 
  王鹏跃  腾洁燃气公司总经理
 
  张明阳  阳光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
 
  付志平  富源热力公司总经理
 
  吕建光  移动临河区分公司总经理
 
  刘  刚  电信巴彦淖尔市分公司总经理
 
  康  桐  巴彦淖尔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邬宝成  内蒙古广电网络巴彦淖尔分公司副总经理
 
  各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春亮兼任。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各办事处落实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各物业管理相关部门加强联动配合。
 
  七、保障机制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要与街长制紧密结合起来,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抽调精兵强将参与物业管理整治提升工程,确保按要求按时限完成任务。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对三年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开展集中宣传,引导业主支持物业管理工作,聚集正能量,营造“物业是我家,人人都爱他”的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按季度公布考核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整治工作与街长制统一监督考核,与年终选先评优挂钩。工作无进展或问题无明显改善的工作组要在全区范围通报。对不认真配合整改的物业企业,要与履约保证金和末位淘汰制挂钩,直至清理出物业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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