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设立首个物业管理费资产证券化项目
安然/2018-03-16/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越秀地产近日宣布,公司拥有95%权益的附属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同意透过一间第三方借款银行向公司附属公司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越秀物业发展)一次性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的委托贷款。
作为委托贷款项下所有权利的原始权益人,广州城建建议使用委托贷款项下债权及附属权利作为有关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资产,建议由广州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设立广州证券-广州越秀物业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根据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越秀物业发展与7间物业管理公司(均为公司附属公司)同意将就45个物业项目应付彼等的物业管理费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向第三方借贷银行作出质押,以确保越秀物业发展于委托贷款项下的责任得到及时和充分履行。委托贷款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
计划为集团在中国的首个物业管理费资产证券化项目。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将于上交所挂牌转让。于2018年3月12日,广州城建收到上交所有关广州城建申请资产支持证券于上交所上市的无异议函。根据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为9年,自计划设立之日起生效。将予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
资产支持证券将根据风险、盈利特点及期限特点分类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将不超过人民币11.11亿元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将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被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为AAA,将发行予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而所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将被广州城建认购。(丁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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