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今年将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

安然/2018-02-27/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赵德高)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从山东省住建厅网站上获悉,2017年度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服务明星、文明创建示范项目、文明创建标兵企业以及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已经公布。我市取得不错成绩,14人成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服务明星、5家入选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5家入选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示范项目名单、3家进入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模范单位名单、3人取得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优秀个人荣誉。
 
  据了解,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三年创建规划,每年从物业服务工作基层、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中培养、推选出300名 “全省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从居住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中考核筛选出100个“全省物业行业文明创建示范项目”;从物业服务企业中培育考评出100家“全省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用三年的时间,形成点线面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文明创建工作格局,推动全行业文明程度、综合实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我市物业管理起步于2000年,经过10余年的探索发展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89家,在管物业项目1200个,管理面积600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对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5月底,市住建局印发了 《菏泽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范方案》的通知,对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创建的三年规划进行了安排部署。去年作为“物业文明服务年”,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将更加严格并成常态机制,每一季度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考核并将结果在媒体上公布,这些工作逐步提高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和品牌,给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为有效规范物业管理工作,《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已于2017年12月25日经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颁布,将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作为我市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一部地方性法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针对性,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制度保障,对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今年我市将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另外,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获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评选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评选结果按规定计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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