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分类今日正式开罚!一企业没“扔对”被罚2000元
安然/2018-02-06/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南都讯 记者陈荣梅 近日,深圳正式启动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深圳首次专项执法检查时间为1月8日—12日。过去一周,深圳首次开展为期一周的物业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对未限期整改的违法行为人,最高将处1万元罚款。据悉,这周(1月8日-12日)还是专项执法缓冲期,主要起到警告教育作用,自1月13日(今天)缓冲期结束后,按照《办法》有关规定,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处50元-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单位1万元罚款。
早在2017年10月,深圳初步建立八大类垃圾分流处理体系,包括大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绿化垃圾等。1月9日,根据深圳市城管局统一部署,龙岗区开展对物业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其中,龙城街道执法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华业玫瑰郡管理处开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龙岗街道执法队开具5份整改文书,并对1家生活垃圾运输企业拟立案处罚2000元。
查哪些群体?物业和垃圾运输业被列为首期执法重点。据悉,上周执法检查对象包括两个——有物管的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运输企业。
查什么内容?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检查有没有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者地点;有没有如实记录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排放情况;有没有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有没有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对生活垃圾运输企业,检查相关运输车辆是否标示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和混合运输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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