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扬言大力发展物业,有房的你出现这些情况可拒缴物业费?!

安然/2018-01-03/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近日,在长实地产股东大会上,李嘉诚发出一句话:

“2017年物业发展业务仍会出售价值数百亿元物业,明年也会一样。”

李嘉诚认为,楼市在最近的严密调控下,传统房地产拿地、盖房、卖房的盈利模式已经不能够带来大量收益,公司需要寻找一个新的焦点来实现增长,而发展物业,无疑在如今房地产市场的物业管理尚不健全的条件下又是一个新的增长点。

由此可见,在目前拿地审批流程日趋严格、各地地价轮番上涨、商品房价格涨势疲软的大格局下,未来楼市的经济增长方向将逐渐由传统的买卖房屋转向后期小区管理、服务上。

有些网友说:“这可好,一旦房地产公司将大量精力聚焦在物业管理上,物业的服务水平也许会普遍升高,但物业费全面上涨恐怕是在所难免了。”

其实,这些网友担忧的也不无道理,毕竟,房地产商盈利的重心即将转向物业服务。今后的物业费可能不再像现在这样一年只需缴纳几千块就了事,可能会有大幅上涨。

可问题是,目前许多朋友对于缴纳多少物业费、该不该缴纳物业费尚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这里,小编整理了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几种情况。

第一,业主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就要收取物业费,此时无需缴纳;

第二,业主将房屋转租,并在租赁合同上写明物业费由租房者缴纳,此时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

第三,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提升物业费或者擅自扩大收费面积,此时可以拒绝缴纳;

第四,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并且业主有有力的证据佐证,此时可以拒缴物业费;

第五,住房因质量问题未交房,此种情况物业费应由开发商缴纳;

第六,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的审批,业主也可以拒缴物业费。

今后所有小区的物业管理会逐渐统一、正规,但作为业主的我们心里一定要有一笔账,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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