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列入明年立法调研项目

安然/2017-12-07/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本报讯 (瑞琳) 昨天,市人大召开2018年度立法工作部署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扬,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令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妍、范天恩、杨正福、秘书长林正玉参加会议。
 
  会议确定明年我市将制定《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法规。同时还确定《扬州市社区物业管理条例》《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扬州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和《扬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为明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强新时代我市地方立法具有重要意义。要明确路径,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会议强调,2018年立法计划的编制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部门论证、法工委筛选、主任会议讨论、市委审定等过程,是多方智慧的结晶,充分体现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落实2018年立法计划,要强化机制引领,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地方特色,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程序意识,明确序时进度,切实保障立法计划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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