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物业管理条例明年起实施 系山东首部市级物业法规

安然/2017-11-16/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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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日照11月15日讯(记者 秦杰 实习记者 刘珈绮)15日上午,记者从《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8月25日经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9月30日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于10月1日予以公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之后,日照市制定的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省内市级首部物业管理条例。

据了解,《条例》共八章,八十七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职责等内容;第二章至第七章,分别就前期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第八章附则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此外,《条例》还对物业违规停水停电、公共收益管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记者了解到,在明年的监督工作中,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将把《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两部法规的实施纳入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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