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和业主如何和谐相处?
安然/2017-07-29/企业/发布:物业头条网
最近,汉中广厦明珠北苑小区物业和业主的事件收到很多人的关注,直到7月25日,事件还在持续发酵。据《华商报》报道,7月25日,汉中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责令公安、住管等部门进一步详细调查事件经过、全方位取证、严惩相关责任人、依法保护业主权益。同时,该负责人还要求公安、住管等部门不得推诿搪塞、积极履职作为,处理业主反映问题。
根据《华商报》报道,7月中旬,先是业主将垃圾倾倒在物业办公室门口;第二天,物业保安又将两桶垃圾倾倒在业主家里。因双方矛盾越积越深,汉中广厦明珠北苑小区业主和保安上演“垃圾大战。”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义愤填膺,对了,这事还被人民网引用报道了。
可能有很多汉中其他小区业主叹息,幸好这事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但这就能够意味着和你没有关系吗?也许还有物业公司知道这事件时,心里也会想,这事在我们管理的小区不会发生,用不着再花心思防微杜渐。试想,若不加以预防,说不定类似事情将来就会发生在你们身上。
多次浏览《华商报》曾经的报道,再次翻阅汉中市市长信箱,都能看到汉中不少小区的业主对物业服务有各种不满意,矛盾也总是围绕着常遇停水、易遇停电、车位矛盾、小区安全、占用绿地、私自搭建、服务拖延、回避问题、缺乏交流、私卖业主信息等问题发生。这些问题天天在发生,可总不能得到及时圆满解决。从而使得物业和业主的积怨越来越深。截至目前,物业和业主发生直接冲突的小区有好几个,并且双方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为何物业和业主之间总是不能出现“和谐”二字呢?二者的矛盾为啥就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小编也一直在苦苦的思考这个问题。小编觉得,物业和业主不妨从两个方面来努把力,或许会收到好的效果。
一、建章立制。在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小区物业和业主本着协商、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尽早出台适合小区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或细则。双方认同后,立即遵照执行,若有触犯,有关方就得承担相应责任。拒履责任的,另一方可走司法程序维权。
二、打好感情牌。物业在依规管理服务的同时,一定要摆正位置,拿出服务业应有的风范和气质,真正的用心服务,业主至上。即使面对业主的暂时不理解,甚至遭遇委屈都要有健康的包容心态,更不能和业主发生正面冲突。坚持一时的痛苦,时间久了,业主自然会被感化的。其实业主的要求不高,基本权益能够得到保障他们就满足。作为业主,遇到物业问题,应该及时通过对话和沟通的方式处理,理性以待,切忌冲动干傻事。若遇物业问题久拖不解,可走法律或投诉渠道维权。实在不行就依照法规炒掉物业公司,另请高明。
小区和谐不和谐,关键看物业,收费办事天经地义。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物业千万不能以管理者自居,否则就会被业主这河大水淹死,且死相难看。同时,业主也不能以主人姿态居高临下,觉得自己交了钱物业就该给你端屎端尿。健康的关系双方应该是朋友关系、平等关系。物业离不开业主,业主离不开物业。换位思考,物业从业人员也居住在城市小区,其实也是业主。有些业主也从事服务行业,其实也是“物业”。见面如朋友,处理问题如朋友,试想,这样的小区物业和业主能不和谐都难,期待汉中更多的小区高唱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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