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物业服务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增强物业服务意识,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日前,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菏泽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范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创建的三年规划进行了安排部署,对2017年“物业文明服务年”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目前,菏泽有物业服务企业389家,从业人员5万余人,管理物业项目1200个,管理面积6000万平方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面积年均增长20%左右。物业服务行业在城市文明创建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要求,菏泽从2017年开始,实施三年创建规划,2017年为物业文明服务年,2018年为物业标准建设年,2019年为物业品牌提升年。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形成点线面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文明创建工作格局,带动全行业文明程度、综合实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通知》提出,今年起,以开展“物业文明服务年”活动为开端,每年在全市评选出30家“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10家“物业行业文明创建示范项目”、50位“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
同时,从“示范项目”所在县区物业行业主管机构中评选出10家市级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从中择优推出5家先进单位、5名先进个人参选 “省级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和“省级先进个人”。活动结束后,综合推选2家市级文明单位,并推选一家物业企业参选省级文明单位。
《通知》明确,今年的“物业文明服务年”活动,将重点围绕十项工作展开,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梳理和排查物业服务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下大力气解决问题集中的物业服务问题;全面建立“三会”制度,通过恳谈会、调解委员会、联席会等渠道方式,加强物业企业与业主、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推行“三公开”制度,通过公开服务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建立企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的格局;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交叉任职、共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
此外,制定标准和办法,组织实施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考核活动;深入宣传“物业文明服务年”活动,激发物业企业的文明创建热情;组织辖区内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代表发起倡议,呼吁积极响应和参与“物业文明服务年”活动;开展市场秩序整顿,建立对物业企业的动态管理机制;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文明服务年活动方案等等,都被列为此次活动的重点。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良行为,在责令整改的同时,视情况进行曝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将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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