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
安然/2017-05-25/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应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立即对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1、屋顶、墙体渗漏严重,影响设备设施安全及造成相关业主无法正常使用和居住的。但业主使用屋顶或自行改变房屋外墙及其装饰的除外;
2、因输配电母线、干线老化,供配电设施设备发生故障等,引起停电或者漏电的;
3、因水泵严重损坏、进水管内的水管爆裂造成停水的;
4、雨污管道变形、错位、折断等引起堵塞,外立面排污(排水)管断裂、脱落;
5、楼地板、扶梯踏板断裂,公共阳台、晒台、平台、扶梯等各种扶手栏杆松动、损坏;
6、楼体外墙砖等外立面涂饰层及玻璃幕墙有脱落危险的;
7、电梯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故障,主要包括电梯主板、模块,轿门安全装置(光幕、安全触板等),制动器、限速器、变频器、安全钳故障,曳引轮绳磨损断丝断股,磁钢失磁、报警装置及三方通话失效等;
8、消防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自然磨损或故障,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导致产生重大火灾隐患的。
9、安全监控设施出现故障,不能运行;
10、经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确认的其他物业共有部分和共有设施设备出现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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