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实行每月督查通报制

安然/2017-03-18/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为巩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整治成果,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经研究,从今年2月份起,市物价局决定对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促进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常态化。
 
  一是下发通知、精心部署。2月20日市物价局下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及服务行业明码标价专项督查的通知》,对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督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督查方式及人员安排等。
 
  二是按月督查、定期通报。从2月份起每月下旬抽调执法业务骨干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市三县六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及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工作进行现场督查,主要通过听汇报、看台账、实地抽查等方式,重点督查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情况、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公共水电分摊情况及公示情况是否真实,并督查情况通报到三县六区分管物价工作的领导及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
 
  三是加大巡查、曝光力度。在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收费的相关规定,情节恶劣的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将查处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其失信行为实施联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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