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对物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安然/2021-09-05/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近日,石首市住建局出台《石首市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聚焦物业管理区域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用三个半月时间开展专项整治,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以下六种行为将成为此次重点整治对象:
★ 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 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 对物业区域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
★ 泄露业主信息,与业主委员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
★ 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
★ 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
★ 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整治行动历经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巩固5个阶段。先由各物业企业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全面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再由石首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对物业管理小区进行巡查检查,摸排问题,建立台账清单,督办整改,实施销号管理。对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实行就地督办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问题整改不力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石首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将及时与发改、公安、市场监督、民政等部门搞好衔接,将相关问题向各职能部门进行反馈,争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及企业“黑名单”制度,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记者张世勇 通讯员王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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