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服务收费公示情况将被纳入物业企业评价体系

安然/2021-08-17/动态/发布:物业头条网

8月17日,济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济南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济南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把信息公示情况纳入对物业企业的评价体系。

许多物业服务企业把小区的公共部位及设施对外出租,并收取费用,比如电梯广告费、附属设施租赁费、地面停车场收费等。而根据《物权法》和《民法典》,这些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但据了解,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公示收益信息、未按规定使用管理收益,引发了不少矛盾纠纷。那么,相关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保障业主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定权?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建森表示,物业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物业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

全面落实公示制度。下一步,将联合住建部门,发动居委会、业委会、业主等广泛参与,让收费规定、收费要求、收费使用等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以保障小区业主的知情权。

开展检查抽查。市场监管局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内容、措施、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每月都要调度物业领域收费检查情况,区县市场监管局按照3%到5%的比例,对辖区内物业收费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收费项目、公共收益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内容是否齐全。

及时查处违章行为。畅通群众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置各类物业收费问题,研究查处物业企业自立收费项目,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济南市共检查物业服务收费单位469家,处置这方面投诉226家,对7家物业服务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加大物业收费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王建森说。

加强信息公示。深入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把信息公示情况纳入对物业企业的评价体系。

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从8月上旬到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9月底前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落实信息进行督导,对辖区内物业企业逐一验收。

加大监管执法。市区两级住建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台帐和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开展集中专项抽查和检查,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收费信息公示,规定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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